|
墨染,墨家人哈。:)
这个头签真好看,也耐看。
尤其两只小猫,这帖子我必复。这咋说,我跟猫科也沾点儿边的。哈
本身这帖子,信息量也算比较大,讨论的也是热门话题。
那就凑个份子。
你这朋友也好玩,一半找小姐,一半有情人。关键来了:他(她)呢?
一半加一半,是百分之百。这朋友又不在这百分百了。:)
情人是结果,非原因,这个是无疑的。如果是原因的话,也就不叫情人的,有现成的词汇。
至于再婚,我个人觉得,很好理解呀。
原因既然出了问题,就换原因,只要双方都情愿。
一个人成家立业,这是最基本、最基础的生活,必须要打理好呀。
至于覆辙,再婚幸福的人儿多了去了,不是每个人都傻得不吸取教训。
现在离婚率高了,西方更高,说到底,是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,而非退步。
至于情人,属于附属的。小三上位,毕竟很少,不是主流,而且上位了也名不正。
至于墨染说的不要物质名分,只是喜欢和陪伴,关键是,这种情况,在情人中占比多大?
依我看,怕是支流。情人能到这份儿上,境界已经不低了。
是否小三?严格说,肯定是呀。张一眼闭一只眼地说,那基本不算。
但这里有一个可以参考的对象,就是:红颜或蓝颜知己。
这个知己,可比不要物质名分的情人的境界高不少。
知己是很丰富的,而且层次是相当严格地对应,因为同层次才有话说,才会融入对方的生命,这种境界是很美的。大部分人是可望不可及的,这缘分是可遇不可求的。
情人呢,内容太狭隘,交流很单一,互相利用的成分比较大,能否长远就难说了。
这两者,不在同一档次。
墨染应该是个马甲,我应该也能猜出啦。:)我只要看看林楚楚同学的回复就门清了。哈
这复评,真够认真的,探讨态度也真够端正的。我表扬我自己一个先。:)
|
|